发电许可证办理必备条件
2023-03-20 02:00:52 3494次浏览
光伏项目审批标准
一、配套工程(送出线路工程,核准制)编制《项目核准申请报告》向省能源局申请核准,支持性文件可由县级有关部门出具。须提交以下文件:
(一)送出线路工程初步设计(代可研)审查意见;
(二)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;
(三)环保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意见;
(四)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。
二、光伏发电项目(备案制)
(一)光伏电站
1.前期工作
向省能源局申请开展前期工作,须提交以下材料:
(1)项目业主与县级地方政府签订的开发协议;
(2)光资源评估报告;
(3)县级主管部门(设区的由市级主管部门)出具上报文件。
2.项目备案
由省能源局进行备案,备案前须争取到国家指标配额。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:
(1)县级主管部门(设区的由市级主管部门)出具上报文件;
(2)光资源评估报告(一般由省气象局出具);
(3)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土地使用说明;
(4)电网公司出具电网接入方案;
(5)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。
(二)分布式光伏发电
由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管理,备案前需请示省能源局,申请到指标后方可予以备案。项目备案工作应尽可能简化程序,免除发电业务许可、规划选址、土地预审、水土保持、环境影响评价、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。
向省能源局申请指标配额,需提交以下资料;
1.项目业主与县级地方政府签订的开发协议;
2.光资源评估报告;
3.电网企业出具并网接入意见;
4.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。
(三)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
由县级主管部门或供电部门进行备案,指标配额、补贴等由县级供电部门统一申报。
-
负责能源预测预警,发布能源信息,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,拟订国家石油、天然气储备规划、政策并实施管理,监测国内外市场供求变化,提出国家石油、天然气储备订货、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,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、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,监督管理
-
办理电力资质需要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。另外在主要人员方面,需要公司达到如下的要求才行: (1)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。 (2)电力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。 (3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
-
1、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,提交有关材料。 2、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、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; 3、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(包括不分等级资质)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; 4、准
-
负责电力生产监督管理、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,制定除核外的电力运行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,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。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处理。组织制定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、电力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
-
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,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,指导、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,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。承办、国家能源委员会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。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,指
-
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,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、规划和政策,推进能源体制改革,拟订有关改革方案,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。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,指导能源科技进步、成套设备的引进
-
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,指导能源科技进步、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,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设备。负责核电管理,拟订核电发展规划、准入条件、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,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,
-
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,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,指导、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,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。承办、国家能源委员会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。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,指
-
内容细则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 1、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、 注册资本、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3、技术负责人、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
-
监管电力市场运行,规范电力市场秩序,监督检查有关电价,拟订各项电力辅助服务价格,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,负责电力行政执法。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。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。负责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决策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
-
内容细则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 1、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、 注册资本、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3、技术负责人、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
-
负责能源预测预警,发布能源信息,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,拟订国家石油、天然气储备规划、政策并实施管理,监测国内外市场供求变化,提出国家石油、天然气储备订货、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,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、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,监督管理
-
电力承装、承修、承试资质,主要是负责电力装备的装(修、试),由电监委员会负责。对于企业来说,由于申请的部门不同,需要办理的材料与施工、设计有很大差别,在上报部门时尤其需要注意电力施工资质办理的一般的流程如下: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,提交
-
电力设计资质 电力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,也是需要到建筑主管部门审批的,但具体是由勘察设计科室负责的。在申请过程中,也会由于不同的等级,需要上交申请到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。电力资质办理资格申请新 当你申请电力时,不能只盯着15年的资质标准
-
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,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、规划和政策,推进能源体制改革,拟订有关改革方案,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。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,指导能源科技进步、成套设备的引进
-
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一共有五个等级,办理时只能从五级或四级开始申请办理。申请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五级应当提供以下材料: (1)许可证申请表; (2)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; (3)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、经营场所证明
-
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,指导能源科技进步、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,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设备。负责核电管理,拟订核电发展规划、准入条件、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,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,
-
组织推进能源国际合作,按分工同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,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。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(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、电力等)境外重大投资项目。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、财税、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,提出能源
-
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时设立的燃料工业部。 1982年能源委员会成立,承担能源行业监管职能。 1988年能源部成立。 1993年能源部撤消。 2008年成立国家能源局,下辖11个局机关。 2010年1月28日,为加
-
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一共有五个等级,办理时只能从五级或四级开始申请办理。申请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五级应当提供以下材料: (1)许可证申请表; (2)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; (3)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、经营场所证明